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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民政局长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 2016年06月02日

 

在全市民政局长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周 永 江

(2016年4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扶贫工作会议、全市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及十二五期间的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的工作任务。首先,我代表市民政局,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刚才松泉同志传达了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立足全局,真情服务,2015年及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成绩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的精心指导下,全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一个希望、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深化改革,真情服务,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民生工程任务全面完成。全市为5.38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1.44亿元。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等社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全年全市民政系统服务对象共30万人次,共发放民生保障资金3.51亿元,保障了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面完成15个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和4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任务。余江县荣获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优秀单位。

二是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全市接收安置转业士官52名,部队离退休干部2名,军队无军籍职工15名;为全市80周岁城乡高龄老人发放补贴资金128.6万元;为全市4.4万多名70周老人购买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43.91余万元全年销售福利彩票8539.35万元,筹集公益金785.88万元。筹募捐赠资金428万元,发放资助金420.5万元,惠及困难家庭及困难群众993户、2500余人。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实行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在全省绿色殡葬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是精准扶贫全力推进。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六大工程”,全年共争取扶贫资金3278.1万元,全年发放直补资金1194.42万元,安排扶持项目178个,全年减贫7365人。

四是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积极开展“三争”工作,全年争取中央、省级各类资金2892.8万元,安排市福彩公益金400余万元,完成对全市敬老院、居家养老、社区、烈士纪念设施等133个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和改造升级。我市首次荣获老龄工作优秀单位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秀单位。

五是创建双拥模范城成效显著。我市在全省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考核中列全省前列,《江西日报》《中国双拥》刊载了我市双拥工作的经验做法。“双拥在基层、健康进社区”活动央视《新闻联播》《全国双拥工作简报》刊播,实现了市、县市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全覆盖,向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迈进。

六是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市本级新增社会组织26个,党组织组建率达27.9%;首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正式运营,对49个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52个进行了财务审计圆满完成了444个村(社区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35个社区分别获省、市、县级示范社区称号。社工人才培养取得突破,17人获得社工职称证书。

七是地名区划改革扎实有效。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积极开展撤县设区工作,完成了贵溪市雷溪乡撤乡设镇工作。连续15年保持省、县边界平安和谐,省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得到省民政厅好评。

十二五期间,按照市委“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的总要求,注重念好“救”、“老”、“社”、“红”、“福”五字经,实现了在保障民生规范化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强民主建设培育社会组织、打造红色文化创建双拥模范城、发挥慈善福利作用等五个方面的新突破。

一是织牢“救”字号,在加强规范化建设保障民生上实现了新突破

城乡低保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300元提高到2015年的450元,增长33.3%;人均补助水平由2011年的200元提高到2015年的290元,增长31%,为120539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38124万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130元提高到2015年的240元,增长45.8%;人均补助水平由2011年的90元提高到2015年的165元,增长45.5%为165698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26283万元。

五保供养落实到位。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2400元/年提高到2015年的3660元/年,增长34.4%;分散供养对象标准由2011年的1560元/年提高到2015年的2640元/年,增长41 %;为23429人次累计发放五保资金6783万元。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城市救济标准由2011年的245元/月提高到2015年的335元/月,增长26.7%;农村救济标准由2011年的205元/月提高到2015年的295元/月,增长30.5%;为1567人次累计发放生活补助484万元。

医疗救助效果良好。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医疗救助累计直接救助10.58万人次,直接救助金额达到16663.89万元。

临时救助逐步完善。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救助人数由2011年的277人增加到2015年的1701人,增长83.7%,发放救助资金由2011年的75.03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322.07万元,增长76.7%。

减灾救灾及时有效。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初步完善,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救灾应急体系,我市有9个社区获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8个社区获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我市荣获十二五期间全省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优秀单位。十二五期间,共下拨冬令春荒救助资金4155.46万元,购置棉被15000多床和其他救灾物资,救助受灾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众27万余人次,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扶贫移民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入资金2061.5万元,搬迁移民5446人;投入4080万元,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投入资金86.4 万元,完成雨露计划培训785人。

    发展“老”字号,在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上实现了新突破

积极扶持养老服务发展。出台了《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落实了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按照1万平方米提供1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养老服务用房政策。制定了按核定床位每张一次性奖补2000元,最高补助100万元;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个一次性补助10—20万元;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属地原则每年给予4万元运营补助等奖补政策。

居家养老建设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31个,投入资金655万元。市政府将建设48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列入民生工程,实行目标考核。

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出台了《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城乡高龄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鹰府办发[2013]11号),建立了80周岁城乡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累计发放高龄老人补贴1115.83万元。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累计购买保险金128.6万元。老年一系列老年优待政策,实现了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

养老设施建设不断完善。“8+1”重点项目市社会福利中心顺利开工,在全省率先采取“PPP”模式,通过“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相结合,开工建设鹰潭市社会福利中心,填补了我市空白。市政府将敬老院改造提升列入民生工程,实行目标考核,十二五期间,全市30多个敬老院设施得到改造提升。余江县荣获十二五期间全省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创新农村养老新模式。贵溪市针对五保对象、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的现状,以村为试点,积极推广建设留守群体服务中心,着眼解决五保对象“离家进院”向“留守集中”养老模式的转变,走出了农村“老有所养、妇有所乐、儿有所望、困有所帮”的新路子。贵溪市荣获十二五期间全省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两项优秀单位称号。

夯实“社”字号,在加强民主建设培育社会组织上实现了新突破

开展了社区网格化管理。在中心城区对5个街道36个社区进行了“办公服务场所建设标准化、社会服务建设标准化、运行机制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化”建设。采取“理顺一批”、“改建一批”、“提供一批”的办法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办公用房2万余平方米。在城区,开展了以院落居民理事会为主体,探索社区院落自治管理新方式;在农村,以精品农村社区建设为主抓手,大力发展村民事务理事会,推动基层民主协商。目前,创评“省级精品农村社区”22个,“市级精品农村社区”36个。贵溪市排上村紧紧围绕“修路子、整村子、建房子、挣票子、管孩子”五子工作法,初步形成村民事务理事会管理模式。该社区因此荣获“2014中国社区发展创新奖”。

大力推进社会组织改革。简化社会团体审批登记环节,全市社会组织由2012年的323个发展到现在的427个;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采取“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的工作模式,建立“兼合式”党组织。全市已建立党组织76个,组建率由2012年的3.5%提高到17.6%。对全市52个社会组织进行了财务审计,开展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优化行政区划改革稳步推进。完成了贵溪市滨江乡、余家乡、雷溪乡,余江县春涛乡撤乡设镇工作,完成了国营垦殖场刘垦撤场建乡工作,启动了贵溪市白田乡、耳口乡拟撤乡设镇的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完成了城区部分道路桥梁命名更名、信江新区道路命名工作。

唱响“红”字号,在打造红色文化创双拥模范城上实现了新突破

一是全力打造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各地加大革命烈士遗址保护和修缮力度。贵溪、余江加大投入,分别建成周坊革命烈士纪念碑和画桥革命烈士陵园,将周坊、画桥、高公寨打造成集教育、纪念、旅游为一体的鹰潭红色文化教育旅游基地。完成鹰潭公园抗战阵亡将士暨殉难同胞纪念亭建设。

二是聚力创建双拥模范城。鹰潭虽连续6届被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城”,但从未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市军分区高位推动,推进各个领域的军民深度融合,落实拥军拥属各项政策,引导军地双方投入新一轮双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余江县实现连续56年无责任退兵,荣获“全国义务兵征集第一县”称号省政府授予余江县“征兵工作模范县”荣誉称号,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取得新突破。

三是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接收安置军队退役士兵2600多名,接收军队退休干部27名,无军籍职工70名,政府安置工作55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1028人;率先全省完成了军休所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得到省民政厅的高度评价;及时、准确、足额地发放各类抚恤金和优待金,全市为73888名优抚对象累计发放补助23687万元。

共享“福”字号,在真情服务发挥慈善福利作用上实现了新突破

一是特殊人群救助及时。“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由2011年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2015年600元,增长71.43%,累计发放424万元。孤儿供养标准由2011年供养标准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2015年的1100元,增长144.44%,累计发放生活费2970万元。

二是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2013年以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传递温暖关爱救助”、“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和“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十二五期间,全市共为4万左右人次提供了救助,引导护送1300人返乡,提供医疗救治930人。

三是福彩慈善工作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市慈善总会筹资710余万元,开展了“慈善情暖万家”、“青苗关爱工程”、“慈善阳光班”、“大爱民政·携手慈善·紧急援助”等一系列慈善活动。深入到330余个乡镇、社区走访慰问了全市3000余户困难群众家庭,累计援助资金500万余元。十二五期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3.42亿元,年人均购票额达60.17元,超全省平均数,为我市社会福利事业筹集了公益金达3200余万元。

四是殡葬改革逐步推进。下发了《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扩大了火葬区,通过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倡导文明祭扫,绿色殡葬。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余江县引入民间资金2500余万元对殡仪馆进行了改造,在并全县设置了5个公益性墓地,其中锦江镇投资400余万元建设的公益性墓地。各地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市实行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买单。月湖区荣获十二五期间全省殡葬改革示范县区称号。

五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善。十二五期间,共投入6929万元新建和完善民政设施建设。其中投入5577万元新建养老服务设施138个,改造提升“三院”40个,新建面积37180m2,新增床位1062张。投入资金319万元,帮助社区新建办公场所20个,提升改造63个;投入资金142万元,改善救助站条件。

    “十二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民政事业资金投入不足,财政投入比例仍然偏低;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民政基层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基层队伍业务能力不高、政策落实不够及时有力、工作负荷过重、工作经费短缺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十三五”期间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二、理清思路,科学谋划,切实做好2016年各项工作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贯彻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按照科学谋划“一项规划”,坚决打好“一场攻坚战” 着力完善“两个体系,全面实施“三项改革”即“1123”的工作思路,切实补齐短板,兜住底线,惠及民生,努力建设现代大爱民政。

(一)科学谋划“一项规划”。未来五年,发展的机会、改革的难度都将与日俱增给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精心编制好 “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描绘好未来5年民政发展蓝图,是切实履行民政“为民”职责,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服务大局的重要前提。我们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做好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使之成为民政工作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规划。我们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务实的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民政的职责和特色,体现民政的作用和影响,努力反映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编制“十三五”规划民政“十三五”《规划》主要由发展环境、指导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任务、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措施等八大部分构成。主要内容包括:“16个核心指标”、“10大体系建设” 和“10项重点工程”。
   十六个核心指标。这是民政部“十三五”规划思路提出的指导性指标。结合省厅的要求和我市实际,我们抓紧确定当地的指标。
    1、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30%,居家养老服务覆盖96%以上老年人,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全市95%以上城镇社区、80%以上农村社区(行政村)建有老年协会。

2、城市低保标准“十三五”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有效联动,“十三五”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能力,2020年达到60%。
    4、医疗救助重点对象年人均筹资增长率达到18.5%。
    5、年均遗体火化率,2020年达到55%,

6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葬占比65%以上,经营性公墓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7、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2020年达到70%。
    8、年均因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20年小于等于1.30%。
    9、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2020年达到100%。

1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2020年达到70%。
    11、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2020年达到80%。
    12、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2020年达到50%。
    13、每万人社会组织数,2020年达到6.7个。
    14、每万人拥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0人。

15、每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不少于5个。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
    16、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2020年达到1.3%。
    十大体系建设。涵盖了民政所有发展业务,着力打造转型发展升级版。具体如下:
    1.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突出3个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2.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突出“五个强化”,强化补短板、托底功能,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强化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补助差距;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临时救助、“救急难”、医疗救助等制度;强化部门联动,促进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联动;强化精准管理,加强核对平台建设,开展阳光救助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化发展,利用“互联网+”的方式,不断完善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
    4.服务军队和国防体系建设。突出双拥创建,更加注重城乡一体化、更加注重精神褒扬、更加注重全面发展,激发退役军人建功立业、创新创业激情。
    5.社会管理与创新体系建设。突出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活力,着力在深化自治、优化队伍、完善功能、提升服务等方面改革创新。
    6.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突出政社分开,在现有管理服务模式上向第三方监管和政府购买转变,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和党建工作机制。
    7.公共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突出普惠原则,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完善孤残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福利和精神卫生等各项福利制度。
    8.区划调整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好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指导开展撤县设,支持做大一批特色镇、中心镇和中心村,产生规模效益和带动效应。
    9.专项事务管理体系建设。突出公益属性,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10.民政能力体系建设。突出专业化发展思路,不断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壮大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规模。这10大体系建设是未来5年民政转型发展重点,还将在去年已编制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继续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建设、综合减灾防灾、社会福利服务、民政信息化等专项发展规划,形成“1+7”规划体系,确保重点任务有效实施。
   十项重点工程。民政部确定的是8大重点工程,根据我市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初步考虑10大工程。

1.养老产业建设工程。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福利机构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引导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2.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市精神卫生福利,争取建成1所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3.城乡社区建设工程。支持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建成一批“一站式”服务大厅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4.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多灾易灾城乡社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5.基本殡葬服务建设工程。提升改造市殡仪馆,新建县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
    6创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工程周坊、画桥积极创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打造鹰潭红色文化教育旅游基地
    7.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建设工程。建成本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支持县市区孵化基地建设。
    8.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支持建设社区社会工作站。

9、精准救助服务建设工程。加强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的制度衔接,新建和改扩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全乡镇和街道办理处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或平台;新建慈善超市。
    10智慧民政建设工程。加快养老服务、救助服务、社区建设、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民政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对接智慧鹰潭,逐步完善机构建设、管理服务、绩效评估等标准体系。

各地要加大力度、要加强规划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规划编制和实施有效衔接,确保规划顺利落地和推进;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省里规划和市里规划有效衔接,实现重点发展和整体推进的协调统一。

(二)坚决打好“一场攻坚战”。市委、市政府决定到2018年我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2016年我们将咬定脱贫人口8479人和7个贫困村摘帽不放松,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一是贫困村的脱贫。 目前,全市有16个省级贫困村和18个市级扶贫困村,其中16个省级贫困村有176个自然村点、18个市级贫困村有129个自然村点,要确保在今后3年内完成贫困村摘帽。我们重点抓好把34个贫困村中305个自然村点村庄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衔接。今年帮扶的22个市级领导和111个市直单位主要安排在省级贫困村点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将在近期出台。二是贫困户脱贫。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再次进行精准识别的紧急通知》(鹰府办字[2016]14号),对建档立卡信息核查工作实行三年责任倒查机制,并由村委会书记(主任)、乡(镇)长、县(市、区)长、市长层层签署了《建档立卡数据质量承诺书》。经过“回头看”,全市共清出593户1993人,新增596户1627人。清理后,全市有3091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已规划退出7826人,剩下的23093人计划在2016-2018年三年内全部退出。今年要退出8479人。我们重点抓好保障扶贫,切实加强农村低保与精准脱贫的衔接,近期市政府下发了《鹰潭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鹰府办发[2016]4号),对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施行补充保险(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每人按90元投保),力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费用个人支出部分控制在3-6%范围内。同时我市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确保贫困人口通过农村低保每年按14.4%的增长速度提标,实现兜底保障脱贫。还要出台《关于将我市贫困家庭危房纳入省下达危房改造计划》,确保今明两年全市1580户贫困家庭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使贫困家庭搬得起,搬得出,能脱贫。我们还要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多种形式实施精准扶贫,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

(三)着力完善“两个体系。一要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一要完成15个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2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49”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快智慧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建设。二要着力完善托底性社会救助体系。搭建‘一站式’网络同步结算平台,使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无缝对接。搭建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平台,全面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突出“救急难”和特别救助。搭建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对接平台,实施兜底式、保障性、造血型救助和扶贫,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充分发挥民政在扶贫中的兜底作用。

(四)积极推进“三项改革”。一要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发挥社区治理基础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和发挥“三社联动”优势作用,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互动”和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深化社会治理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民主探索,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有更多机会参与社会治理,增进全民共建共享,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二要积极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治理丧葬陋习,基本杜绝乱埋乱葬。有条件的村要建设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基本满足城市困难群众和农村群众骨灰安葬需求逐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殡葬治理体系《鹰潭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已经下发,各地要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有序推进绿色殡葬建设。三要积极推进行政区划改革。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稳妥有序地推动行政区划改革,鼓励具备条件的乡撤乡设镇及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完善市、县地名数据库,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更新维护地名标志,提升地名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效能;加强边界管理,进一步规范平安边界建设,推动地名工作蓬勃发展。

三、从严治党,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党的建设。近年来,我局深入开展“强基、连心、模范”三大工程,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围绕“组织建设规范年”和“模范党支部”创建这两项任务,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入、组织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和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有力地促进了民政职能的健康发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曾被评为机关党的工作特别优秀单位,机关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特别优秀单位,连续6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今年,我们要切实把党的建设与民政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以“党建+”理念为统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教育,持之以恒抓好思想建设,不断锤炼和提升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以组织建设规范化为抓手,继续推进模范党支部创建,深入改进干部作风,打造高品位的民政机关党建文化,努力开创积极向上、奋发有为、清正廉洁的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助力现代大爱民政建设。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主责意识和担当意识,我作为第一责任人,职责是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切实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管好分管领域的“责任田”。纪检监察机构要敢抓敢管,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加强党性党纪教育,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要深入推进“红包”和“违插”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继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守住民政民生资金安全“底线”和防腐“红线”。

民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责任重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的嘱托,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现代大爱民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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